首页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上海财务代理】【上海代理记账】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区分征收方式吗?
发布时间:2021-4-19 浏览次数:560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精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今天带你了解↓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我们尊重原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凡转载文章我们都将查明来源,文章源自国家税务总局,杰维思发出,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留言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并进行处理。

在线留言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免费获取方案和报价
  • 姓名
  • 电话
  • 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