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
已于不久前的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也与同日颁布并施行
有哪些需要关注的点,快来看看吧!
关于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
01
有限公司限期认缴制,股份公司实缴制
除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实缴制的公司外,有限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由股东于五年内缴足,增资部分的出自期限为办理增资申请之日起五年内。
新设立的股份公司,应当在办理设立登记前完成实缴,增资部分也应实缴。
REGISTERED CAPITAL
五年内缴足的规定,适用于哪些经营主体?
02
有限责任公司
“五年缴足”适用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应当优先分别全额、足额缴纳股款,随后成立公司大会,并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新《公司法》不适用与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仍由各自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REGISTERED CAPITAL
6月30日前成立的公司,是否受影响?
03
是
注册资本新规既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以后的公司,也适用于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
REGISTERED CAPITAL
老公司出资期限如何调整?
04
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调整认缴出自期限有3年过渡期(至2027年6月30日)
有限公司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整为自调整之日起五年内。
例:如在2027年6月30日调整,则最晚缴足期限为2032年6月30日,总计可延长8年。
股份公司应当在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REGISTERED CAPITAL
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05
除了常规的货币外,还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REGISTERED CAPITAL
那么,非货币出资如何缴纳?
06
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经过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如将房产过户至公司名下。
REGISTERED CAPITAL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07
有限公司故宫缴纳出资后,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实公示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任何实缴证明。
REGISTERED CAPITAL
新《公司法》对减资的新规定有哪些?
08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持有股份的等比例减少出资额或股份。
2、两种新的减资情形:弥补亏损减资和股东失权减资。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减资公告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减资公告选项。
REGISTERED CAPITAL
公司信息公示有哪些新规定?
09
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以下事项
1、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其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REGISTERED CAPITAL
关于公司股东和治理结构
一个自然人能否成立多家只有一人有限公司?
01
可以
新《公司法》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原有限制,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多家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再投资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允许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
STOCKHOLDER & STRUCTURE
哪些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02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委派任一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
STOCKHOLDER & STRUCTURE
董事、董事会的设置规定有哪些?
03
1、除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外,其他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但至少设一名董事。
2、有限责任公司若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不再设上限。
3、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且没有职工监事的应当有职工代表。
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置独立董事。
STOCKHOLDER & STRUCTURE
监事、监事会的设置规定有哪些?
04
1、公司可以选择设监事会或只设一名监事,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以不设监事: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2、设监事会的,职工监事人数至少为三分之一。
STOCKHOLDER & STRUCTURE
审计委员会的规定是什么?
05
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
STOCKHOLDER & STRUCTURE
关于法律责任
公司相关信息未公示或不属实,会如何处理?
01
公司未依法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EGAL RESPONSIBILITY
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会如何处理?
02
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EGAL RESPONSIBILITY
用虚假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会如何处理?
03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EGAL RESPONSIBILITY
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出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会如何处理?
04
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EGAL RESPONSIBILITY
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会如何处理?
05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EGAL RESPONSI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