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在监控到企业涉税风险时,会向企业出具相应的文书,要求企业配合检查、整改、接受处罚等。
详细了解文书类型与相应内容,对保证企业顺利经营非常重要,也能避免假借税务名号的诈骗行为。
具体有哪些常见涉税文书,一起来看看吧!
01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稽查局检查人员有权上门对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稽查局检查人员还会配套提供《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被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人员或代理人签收,确认《税务检查通知书》已经送达。

02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检查人员需要将企业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调取到税务机关时,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企业收到后配合即可。

03
税务事项通知书
当检查人员需要向被查企业通知税务事项时如变更检查人员、限期提供资料等,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在文书中写明办理通知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企业收到后,根据相应要求配合即可。

04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如果发现被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的,检查人员就会向被查对象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企业收到后,务必及时按相应要求改正,拖延逾期将面临严重后果!

05
税务处理决定书
如果发现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应进行税务处理,稽查局会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并由案件执行人员送达当事人。

06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在听取陈述、申辩意见或者依法举行听证后,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就会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据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