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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次数:34

企业经营过程中,招待客户、合作伙伴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阶段,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起来了解一下!


Q1
业务招待费的区别和企业哪些阶段有关?
A

业务招待费扣除方式的不同主要和两个阶段有关

第一个阶段是筹建期,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第二个阶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期

Q2
正常经营阶段,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A

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业务招待费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计算扣除: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Q3
筹建期没有营业额,怎么计算扣除?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Q4
业务招待费计入筹办费后如何扣除?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

对于筹办费,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规定: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数据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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